2023年兰州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2023年兰州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兰州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2023年兰州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插图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
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登记入学 。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一户多房六年内只提供其中认定的一套房学位 。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2、全纳平等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责任 , 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确保“应入尽入” 。
3、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招生政策公开、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加强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
4、自主招生原则
坚持招生“双主体”原则,教育联盟总校要在招生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指导联盟内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教育联盟总校和成员校的招生“双主体”责任 。
5、顺次招生原则
按照“网上申请,顺次招生”的原则,根据房屋地址、户籍信息情况进行分批次招生 。
6、生源均衡原则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学校,试行“联盟调配入学”均衡调配举措,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
7、公民统招原则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
8、维护稳定原则
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 。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 。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持有兰州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
(二)日程安排
1.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
2.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3日至7月8日;
3.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4日;
4.录取、调配、发榜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1日 。
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将纳入集中调配入学 。
(三)招生方式
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方式 。各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精神,制定本校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 , 不得拒绝“调配入学”学生 。
(四)招生顺序
1.第一批次:在学校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 , 房主为入学适龄儿童父母,且户籍在新区的适龄儿童 。
2.第二批次:在学校片区内购房并居住 , 房主为适龄儿童父母,且父母在新区工作的适龄儿童 。
3.第三批次:新区内无购房且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证和租赁合同,同时提供无房证明、纳税证明) 。
4.第四批次:其他情况需在新区就学的适龄儿童 。
(五)照顾政策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甘肃省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陇原人才卡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地方烈士子女 , 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 “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以及对兰州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
(六)报名流程
1、公办小学招生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兰州新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 , 录入信息,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选择“新区户籍”或“非新区户籍”选项,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片区学校 。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审核点,由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 。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 。出现学位供需矛盾,可由教育联盟总校或招生校提出调配意见并报教体局调配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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