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前门诊费用报销 。
办理时限:
自分娩之日至所有产假(含国家规定的产假和2016年《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增加的60天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
注: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必须在正常参保不欠费状态下进行,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在异地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异地分娩医院需为当地生育保险协议医院) 。
【长沙异地生育费用报销办理时限是多久?】
推荐阅读
- 长沙终止妊娠及计生手术等费用报销流程
- 长沙生育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长沙生育医疗费用本地报销指南
- 长沙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几个月 长沙生育保险补缴的算连续吗
- 长沙哪些情况由发工资变为生育津贴 长沙的生育津贴怎么发放的
- 长沙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在长沙生育津贴领取要满足哪些条件
- 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 长沙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 长沙异地生育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长沙生育津贴可以个人领取吗
- 驾驶证能异地换证吗 需要什么程序
- 怎么领取长沙电子社保卡 支付宝怎么申领长沙电子社保卡
- 长沙市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长沙生育津贴领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