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眉山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2022年眉山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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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眉山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免试就近 , 公民同招
严格计划管理
各县(区)根据学校建设规划、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标准班额等审定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严控办学条件不达标、有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 , 所有公、民办义务学校不得突破起始年级核定的招生计划 , 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 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 严格落实“严禁增量、消化存量”的总要求 , 县(区)要严格核减不达标、超办学规模学校招生计划 ,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不高于上年度招生计划且不高于毕业生数量 ,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 并统一报市教体局核定备案后方可实施 。
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全面落实划片招生 , 按照符合户籍和居住地两个一致、户籍、居住地、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 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初中学校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 。
面向属地招生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 , 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 。经县(区)教体局和市教体局同意后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眉山市外招生 , 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 同时追究相关学校违规招生的责任 。
落实公、民办同招
从2022年起 , 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 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 , 统一公布招生结果 , 统一注册学籍 。已搭建本地招生系统并能实现相关服务管理功能的县(区)可继续沿用本地系统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服务管理 , 但应与“全省招生系统”信息互通共享、同步运行管理 。未搭建本地招生系统的县(区) , 均使用“全省招生系统” 。所有民办学校必须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完成招生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在“全省招生系统”中申请一所民办学校的学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及比例的 , 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 , 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 , 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户籍地安排就近入学 。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 , 将不予注册学籍 。
规范编班及转学管理
所有公、民办学校实施均衡编班 , 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 , 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 , 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学籍管理 , 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增班转学、大班额和大校额的学校或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 否则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学籍审核 。
特殊群体 , 应读尽读
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 ,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 , 统筹安排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 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 , 根据分类安置原则 , 落实“一人一案” , 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 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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