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要给月嫂三倍工资 月嫂有法定节假日吗

大年三十有法定节假日吗(节假日是大年三十工资的三倍)
在“劳动关系”中,合同法主要作为调整规范适用 。劳动者按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不享受加班待遇 。
“我曾经是一名26天的农历月员工 。中间赶上国庆,月薪就一天三倍,太贵了!”来自北京的吴女士出生于去年9月底 。她月薪16800元 。到达几天后,岳越赶上了国庆节 。岳越建议国庆期间每天给她三倍的加班费 。
吴女士一算,26天的月薪是16800元,日均工资已经达到了646元 。三次给1938元,国庆假期5815元!3天,近6000元的加班费!这个数字吴女士很难接受 。
但是家政公司说这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她别无选择,只能把钱给了 。后来她咨询了身边懂劳动法的朋友,得知家政行业比较特殊,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她当时受雇的月份 。也就是说,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其实可以说 。
一字之差,待遇差别很大 。
目前,在一些劳动争议中,区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是一个关键环节 。很多从业者会按照劳动关系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权益 。
除了家庭佣人,还报道了许多其他情况 。比如,已经被公司录用,但还没有正式入职,并且以实习生身份工作的大学生,要求同样的社保待遇;重新就业的退休人员因工死亡或者受伤,需要享受工伤待遇的;网车司机被网车平台注销后,要求确定劳动关系并赔偿工资 。
劳动关系的建立到底是什么?
劳动法专家、北京市如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波表示,“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都具有以提供劳动换取报酬的共同特征,但也存在明显差异 。
刘建波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法主要作为调整规范适用 。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劳动报酬,还可以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待遇、年休假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等福利待遇,甚至可以在离职时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
在“劳动关系”中,主要适用合同法作为调整规范,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不享受上述福利待遇 。由于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共同特征及其权利义务的差异,当发生纠纷时,劳动者通常希望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另一方则希望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
确定劳动关系有三个要素 。
刘建波介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仍很重要 。
认定的情形包括: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同时,为了有效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在确定劳动性质时,一般会基于上述三个要素进行多维度的参照,如工作地点、报酬的计算方法、工具或工作资料的提供者、建立关系的原因或目的等 。
根据刘建波的分析,从上述例子来看,雇主的家庭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 。因用人单位家庭不是用人单位,不符合主体资格要求 。
大多数退休人员都是以劳动关系重新雇用的 。
【节假日要给月嫂三倍工资 月嫂有法定节假日吗】对于大学生以实习生身份参加工作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 。
201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纪要(二)》第二十三条中回答了这个问题——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时,应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在完成学校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时,不承认劳动关系 。但是,用人单位和在校学生之间的关系叫实习,只是实际上是劳动关系 。
因此,大学生不仅可以与个人单位建立实习关系,还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
但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一般是劳动合同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也有地方法院认为,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未享受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
至于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网约车,2016年7月,七部门公布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网上预约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网约车的法律地位 。根据这一规定,网车司机与平台之间可以签订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即双方可以建立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具体认定应结合双方签订的协议确定 。(戴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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